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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蝉联“全国文明单位”
发布时间:2011-12-26
 

               集团蝉联“全国文明单位”

  本报厦门讯 (通讯员 罗积东) 12月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在厦门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的同时,集团也再次蝉联“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长期以来,集团基于自身现代服务业的行业特征,在机场管理、酒店服务、电商物流及相关联的配套产业中,一直秉承“追求卓越绩效、尽心奉献社会”的企业宗旨,坚持“客户是我们生命线”的服务理念,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大局,积极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并将文明创建作为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主要手段常抓不懈。
  在文明创建工作中,集团坚持以创造顾客价值为导向,借助质量管理体系、顾客满意度测评体系、服务标准质量管控体系等管理工具,推动精细化服务和服务精品建设,为顾客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体验,特别是通过“服务型党组织、服务型党员”的“两服务”主题活动的深入开展,提升固化全集团“服务顾客、服务社会、服务员工”的理念,在持续保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积极履行对社会、客户、股东、员工的责任与义务。
  “用心为旅客创造良好体验,急旅客所急,想旅客所想已成为员工们的习惯”,厦门空港地勤公司一名服务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这样表示。
  2011年是厦门市争创文明城市“三连冠”的总评年、关键年,集团作为全国文明单位,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组织空港青年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督导志愿服务、候机楼志愿服务等活动;并在候机楼、五通码头各级“青年文明号”岗位积极开展优质服务示范活动,积极为文明城市的创建作贡献。
  据悉,“全国文明单位”是中央文明委授予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能够在全国发挥示范作用的单位的荣誉称号,是国家给予一个单位最高的综合性荣誉。该荣誉由中央文明委评选,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2005年,集团参与了首次评选,并获得了“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08年,集团第二次参加评比,即获评“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此次厦门市共有16家单位获 “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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