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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财务公司成功办理首笔同业拆借业务
发布时间:2018-09-10
 

本报厦门讯(通讯员 陈弘铭)8月20日,集团财务公司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平台,成功办理首笔人民币同业拆出业务,拆借交易对手方为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拆出金额1000万元,期限为隔夜。23日,集团财务公司再次与兴业银行厦门分行成功办理首笔人民币同业拆入业务,拆入利率远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同业拆借交易的成功运作,标志着集团财务公司在拓展银行间同业业务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同业拆借,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集团财务公司开办同业拆借业务,一方面拓展了新的融资渠道,在临时性资金紧缺时,可以相对较低的资金价格从同业拆借市场及时获得流动性资金,增强资金供应能力,提升流动性管理能力,有利于资金头寸的合理配置。另一方面开辟了新的用资途径,通过该业务可将闲置资金拆借给其他金融机构,有效降低备付资金占用,进一步提升资金运营效益。同时能够提高利率把控能力,通过同业拆借市场实时了解金融市场势态,及时调整利率定价策略,增强利率定价的主动性。特别是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利率自主定价能力变得尤为重要。此外,公司金融属性也进一步增强,加入同业市场后,集团财务公司的金融机构属性得到确认,有助于与更多的金融机构开展同业合作。

据了解,集团财务公司于7月19日正式成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获准参与人民币同业拆借交易。公司人民币同业拆借最高拆入、拆出资金限额为10亿元,拆入资金最长期限为7天。获得该资质后,公司积极进行系统对接、向同业申请授信以及建立双边授信等工作,目前已和多家银行及财务公司建立相互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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