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内部加油站工程招标信息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内部加油站工程 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闽发改交通[2010]1141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 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内部加油站工程施工监理;
2.2工程建设地点:福州长乐国际机场。
2.3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概算投资约406万元,总建筑面积531.4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4100平方米。
2.4招标工程项目范围: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内部加油站工程(含建安、设备安装等项目所涉及的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
2.6监理服务期要求:开工准备工作前一周、施工全过程、工程竣工、内业资料归档备案完毕直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其它要求详招标文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及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合法变更记录),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它在建工程监理项目;
(4)凡未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要求办理在榕登记备案手续,其拟派驻的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员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5)投标人及其拟派驻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未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规定的因严重违法违规被限制从业的情形;未处于榕建筑[2007]92号文规定的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且未被限制投标资格。
3.2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于2011年12月5日至2011年12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经招标人置业公司确认后购买招标文件(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办公楼一层东侧),购买时应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 月14 日9时30分,地点为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办公楼置业公司一层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公示栏上发布。
8、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8.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2本招标项目采用 随机抽取法 的评标办法,
8.3监理服务费用: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颁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收费基准价计取,招标人公布的施工监理服务费为13.4万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长乐国际机场,
电 话: 0591-28013135 ;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福州市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东门)行政楼1楼;
电话:0591-87621599-804,传真:0591-87620550;
联系人:欧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长乐工行航港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
帐 号:1402258209004682570
用 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内部加油站工程施工监理投标保证金(名称可简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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