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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高崎机场机组过夜用房厨房工程设计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2012-03-27
 

   厦门高崎机场机组过夜用房厨房工程设计信息公告

  本公司拟择优选定厦门高崎机场机组过夜用房厨房工程设计承包人,现将建设工程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工程名称:厦门高崎机场机组过夜用房厨房工程设计项目
  二、建设单位:厦门国际航空港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福建兆翔临港置业有限公司
  三、工程地点:厦门高崎机场
  四、建设规模:
  厦门高崎机场机组过夜用房项目位于厦门市高崎国际机场,该酒店由一层地下室及6层框架结构建筑物组成,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69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004.97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为 11115.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 1889.88平方米。厨房分为酒店厨房及员工厨房,员工厨房位于地下一层,其中厨房面积约为:63.6平方米,员工餐厅面积约为142.3平方米;酒店厨房位于一层,面积约为120平方米,自助餐厅包括布菲台及明挡、吧台等占地约为211.11平方米。
  五、项目设计实施时间:2012年4月份。
  六、投资总额:暂定约为人民币60万元;
  七、设计招标范围文字描述:
  1、酒店厨房及自助餐厅
  酒店厨房、自助餐厅(建筑一层),厨房进货及储备间(地下一层)的设计以及与之有关的安装工程(包括水电、空调、除油烟等),其主要服务对象为酒店住宿人员,要考虑小型的会议用餐。
  2、员工厨房及员工餐厅
  员工厨房及餐厅(主要使用对象为酒店员工)的设计以及与之有关的安装工程(包括水电、空调、除油烟等),其主要服务对象为酒店员工。
  八、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自2007年1月1日至少有承担过两个挂牌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酒店厨房设计工程的设计业绩。
  2、主创设计师均必须自2007年1月1日至少有承担过两个挂牌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酒店厨房设计工程的设计业绩。
  3、投标单位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原件为认定依据。
  4、主创设计师的业绩证明材料应能证明该业绩为该主创设计师的业绩,如设计合同同时附载有设计师名称的图纸等。
  九、报名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司递交如下材料,报名人须对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1、介绍信、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格预审时携带原件供招标单位审核)。
  2、资质要求的其他有效资格证明文件:主要设计人员名单、业绩表、证明业绩的有关合同文本、设计图纸、竣工验收报告、业主证明等有效证明资料原件(若为复印件,应当加盖报名人公章方为有效,资格预审时应携带上述资料原件,供招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核)。
  十、本公司将对报名人进行资格预审。报名截止后,招标人将对报名的设计单位就其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预审,预审时间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本公司对经资格预审后未获邀请的报名人不做任何解释。
  十一、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单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报名时间:2012年3月28日-2012 年4月3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有关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或请与下列人员联系:
  联系人1:陈咏梅    电话:0592-5735896
  联系人2:刘晓彤    电话:13606051925
  传真:5730948
  十三、报名地址:厦门高崎国际机场翔云二路253号汇通中心(机场合佳酒店旁)
  福建兆翔临港置业有限公司五楼营造二部

                                       福建兆翔临港置业有限公司
                                              2012年 3 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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