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分别择优选定2014—2015年度(合同期两年)广告整合推广服务单位和广告制作单位,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1、项目名称:2014—2015年度广告整合推广服务/广告制作服务 2、招标人:福建兆翔临港置业有限公司 3、招标范围: (1)2014—2015年度广告整合推广服务:为我司旗下2014-2015年度公司业务范围内所有项目提供优秀可行的广告推广策划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2014-2015年度广告制作服务:喷绘制作、案场包装、数码快印类、布展装饰、标识标牌旗帜制作等。 4、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广告整合推广服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成立时间3年以上,企业经营范围涉及广告设计、房地产营销策划或企业形象策划;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服务团队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广告经营管理经验和大专以上文化学历;具有至少3个业务合作关系2年以上的固定客户; (2)广告制作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注册资本50万元广告制作企业;从事广告制作特别是房地产类广告制作2年以上的企业。 5、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法。 6、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7、 (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4年3 月21 日至2014年4 月9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至5:30(北京时间)。购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翔云二路253号六楼办公室。联系人:李爽,570605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北京时间): 广告整合推广服务单位招标:2014年4 月18 日9 :00 至2014年4 月18 日 9 : 30 止(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广告制作单位招标:2014年4 月10 日9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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