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2019-2021年度50万元(不含本数)以下工程的集约施工单位,现将主要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1、招标人:福建兆翔临港置业有限公司 2、项目业主: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主要在厦门,含福建省内异地(具体按业主通知为准) 4、项目规模:单个项目工程费用预估金额50万元(不含本数)以下 5、集约合同期:两年 6、招标范围: (1)项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装修和改造;道路及附属设施(如井盖、广告牌、标志牌等)的维修或改造;门、窗、门锁五金及其它附属设施的维修或更换;各类给排水管道、窨井的疏通、维修或改造;低压供电线路的零星安装、维修;绿化景观施工;机电安装施工;标志标牌制作等零星维修或改造。 (2)具体项目若当地业主有自己的集约单位,福建兆翔临港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可选集约单位名单供其参考,当地业主方有权自行决定选用哪家集约单位。 (3)由厦门兆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项目,福建兆翔临港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可选集约单位名单供其参考,厦门兆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有权自行决定选用哪家集约单位。 (4)因专业性原因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零星工程,项目业主有权自行决定承接单位,如:10KV以上高压电工程。 7、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企业要求: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③施工资质: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④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2)投标人不得借用总公司的资质证书、不得以总公司授权其分公司或其子公司的形式投标,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资质等级证书、投标文件投标人、中标后签约合同的主体必须为同一独立法人。 (3)投标人近两年有承接园林景观工程的业绩(2016年11月至2018年11月,须提供合同金额5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园林景观工程业绩合同,已竣工的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 (4)有防台风吊车设备合作协议(如:设备租赁合同等),若企业自有防台风吊车设备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设备所有权证等)。 8、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9、招标文件取得方式: 每份:售价 300 元;购买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92-5706055。 购买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翔云二路253号汇通中心6楼人力行政部 本次招标具体事宜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司委派贵司员工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被委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10、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递交时间:2019年1月4日09:00 起 至2019年1月4日 09:30止 (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会召开时间) 递交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92-5700295 递交地址:厦门高崎机场翔云二路253号汇通中心一楼开标室 福建兆翔临港置业有限公司 2018年 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