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现就招标编号为:机场建设标【2019】8号,“2019-2020年度机场建设公司造价咨询集约招标(福州地区)”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澄清解答修改补充如下: 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7、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证明文件”与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资格条件及证明文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经营年限超过5年,且备案的注册造价师及中级职称以上(含)人数超过5人(含)的分支机构(应提供营业执照)” 修改为“*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应提供营业执照),该分支机构经营年限超过5年且备案的注册造价师及中级职称以上(含)人数均须超过5人(含)。” 二、售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19年3月15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19年3月15日09:00(北京时间)。 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单位:福建兆翔机场建设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