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招投标信息
 
厦门万翔-公开招标-XM2025-NB0279 厦门新机场项目-机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M2025-NB0279)
发布时间:2025-09-0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厦门新机场项目-机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XM2025-NB0279),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21]565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40万元,采购单位为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厦门新机场项目场址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大嶝岛与小嶝岛之间,定位为区域性枢纽机场、大型机场、门户机场,福建省航空运输网络的核心机场,厦泉漳龙地区的中心机场,对台交流的主要机场。本期机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飞行区等级4F,新建两条间距2250米的远距平行跑道,北跑道按照4F标准建设(3800米×45米),南跑道按照4E标准建设(3600米×45米);新建55万平方米的T1航站楼、196个机位的站坪、7.73万平方米综合交通中心、17.15万平米的停车楼、以及新建货运、航食、辅助生产生活设施等。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飞行区占地面积957.97公顷,航站及附属工程区占地面积118.76公顷,工作区占地面积67.99公顷,货运区占地面积31.75公顷,机务维修区占地面积13.97公顷,施工生产生活区3.07公顷,临时堆土区48.61公顷,合计1242.12公顷

(二)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合同包

合同包001名称:厦门新机场项目-机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

具体招标内容与范围招标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规范、规程及标准以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号)的要求《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结合已取得行政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项目开展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成果等资料,科学、合理地开展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客观评价厦门新机场项目机场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及水土保持设施对工程建设产生水土流失的防治效果,并为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提供详实的技术依据资料。编制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鉴定书并取得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并对前述成果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确保一次性通过水利部备案。配合申报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具体服务要求:

1)依据设计图纸及《厦门新机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对厦门新机场项目机场工程水土保持相关设计进行二次深化,设计深度符合《水保法》及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并在20251115日前(且不晚于水土保持验收会议时间)提交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备案完成。

2)在20251130日前(且不晚于水土保持验收会议时间)完成厦门新机场项目-机场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的编制,并统筹协调除机场工程以外的其他厦门新机场项目的水土保持验收单位共同完成厦门新机场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工作;

3)根据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要求,根据厦门新机场项目机场工程进度,协助委托人与水土保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分批验收、甩项验收事项,在厦门新机场项目各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60天,完成相应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4)在厦门新机场项目具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时,统筹组织召开厦门新机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并明确验收结论。

5)按规定对厦门新机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论及成果进行公示,提交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鉴定书应一次性通过水利部备案,并取得“备案证明”。

6)配合申报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等相关工作。中标人须配合委托人完成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生产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相关申报流程,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技术评估,并配合委托人在厦门新机场项目通过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后三年内申请获得“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生产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001:

*合同包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并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完成过1个水利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业绩。

*3、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有效的:(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施编制水平评价3星(含)及以上星级证书;或(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3星(含)及以上星级证书。

*4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备人社部或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为:水土保持专业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社保缴交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得存在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严重失信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官网查询结果的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严重失信方名单”的情形,否则投标无效。前述“严重失信方名单”以开标当日从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失信信息数据库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本项目不接受前期承接厦门新机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服务单位投标。

*备注: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材料均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相应原件应携带至开标现场供评委核查。

本招标项目所有要求提供原件核查或备查的内容,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二维码或防伪编码查询真伪的或可通过官方网站核查的(投标人需提供官方网址,投标人未提供官方网址的,视为未提供原件),可不提供原件。如评委无法通过所提供的二维码、防伪编码查询真伪的,或无法通过所提的官方网站核查的,由投标人承担不利后果

(2)对于“资格条件及证明文件”中第2条款“业绩要求”,需要提供业绩合同、水利部报备回执作为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获得水利部报备回执上的时间为准。业绩合同中应能体现投标人在该业绩中的服务内容包含“水土保持验收”的服务内容;水利部报备回执上应能体现该业绩的项目名称、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制单位的信息。业绩合同”与“水利部报备回执”无法对应的,业绩不予以认可

(3)“投标人业绩”要求服务内容须包含“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内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上记载服务内容如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或“水土保持验收”或“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等的,可视为该业绩服务内容包含“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内容。

(4)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且所提供的业绩合同不能体现投标人在该业绩中承担“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服务内容,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原件应携带至开标现场供评委核查)佐证,以证明投标人在该业绩中承担“水土保持验收”的服务内容,否则该业绩不计。

(5)业绩时间以获得水利部报备回执上的时间为准。

(6)对于“资格条件及证明文件”中第3条款,投标人应提供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合法有效的星级评价证书。

(7)社保证明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8)厦门新机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单位:水利部沙棘开发管理中心(水利部水土保持植物开发管理中心);厦门新机场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单位:北京水保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90120250915,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咨询电话:小姐0592-2219823;邮箱:wxsb@iport.com.cn;传真:0592-5706660-6969。地址: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四楼售标室)。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售价:每个合同包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92309:00:00(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至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四楼开标厅;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92309: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四楼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文件费、服务费等费用:

收款单位名称: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厦门自贸试验区航空港支行;

账号:35101570201052504219;

2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将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厦门招投标网》(网址:www.xmztb.com)等媒体发布通知,请投标人关注,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3、友情提醒:

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发邮件至wxsb@iport.com.cn索取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2)建议采用电汇或网银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付款时务必注明“招标编号+用途”(比如:XM2025-NB00XX文件费)。

(3)潜在投标人填好购买登记表后将加盖公章的文件购买登记表扫描件及文件购买付款凭证发至wxsb@iport.com.cn进行购买登记,收到登记资料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如需纸质版,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邮寄,邮费需到付。

(4)文件费及项目中标人服务费等发票均以邮件方式发送至购标指定邮箱。

(5)欢迎投标人(报价人)对项目采购过程中公告发布、采购文件购买、保证金缴交和退还、服务费收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等环节的服务进行监督。有关上述事项的服务质量及态度的投诉请联系综合部黄经理(电话:0592-5705656),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单位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396

联 系 人:郑工

电   话:0592-578126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

联 系 人:傅先生、黄小姐

电   话:0592-2298136、5721295

电子邮件:fuchenhui@iport.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9月01日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版权所有 2013 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 | 闽ICP备06004154号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070号